一、专业名称、层次、所属学科门类
专业名称:行政管理
专业层次:本科(专科起点)
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管理学科公共管理类
二、入学要求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及以上学历者。
三、培养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的教育思想,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让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并能适应现代社会需求,掌握系统的行政管理和一般管理理论和方法,具备组织策划、协调沟通、文字表达及工作执行能力的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复合型、应用型管理人才。
学位目标:管理学学士学位。
四、培养规格
1.修业年限:修业年限2.5年,学籍8年有效。
2.学习形式:开放教育
3.总学时学分:1296学时,72学分。
4.人才培养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
(1)知识要求
本专业要求掌握思想政治理论知识、通识类知识、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一般管理知识和行政管理专业知识(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拓展知识等)。
(2)能力要求
本专业要求掌握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基本能力,同时应具备专业的调查研究能力、组织策划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应急管理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信息处理能力、语言表达及工作执行能力等。
(3)素质要求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爱国、诚信、友善、守法;具有高度的法治意识、公共精神、社会责任感和积极的人生态度;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能够掌握本专业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具备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
五、课程体系说明
(一)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9个模块,分别是:思想政治课、公共基础课、公共英语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拓展课、通识课、综合实践、补修课。
(二)课程设置
1.思想政治课
该模块最低毕业学分8学分,模块最低总部考试学分8学分,模块最低设置学分8学分。
统设必修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为1学分,模块最低总部考试学分为1学分,模块最低设置学分为10学分。
统设必修课: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
3.公共英语课
该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为6学分,模块最低总部考试学分为6学分,模块最低设置学分为24学分。
统设选修课:管理英语3、管理英语4。
4.专业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为12学分,模块最低总部考试学分为12学分,模块最低设置学分为12学分。
统设必修课: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公共政策概论、政府经济学。
5.专业课
该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为24学分,模块最低总部考试学分为20学分,模块最低设置学分为32学分。
统设必修课:城市管理学、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西方行政学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领导学。
选修课:地方政府学、行政伦理学。
6.专业拓展课
该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为4学分,模块最低总部考试学分为0学分,模块最低设置学分为12学分。
选修课:简明中国古代史。
7.通识课
该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为2学分,模块最低总部考试学分为0学分,模块最低设置学分为14学分。
选修课:形势与政策、实用法律基础。
8.综合实践
本专业综合实践包括社会调查和毕业作业,统设必修,共8学分,由分部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9.补修课
补修课程是指在注册本科(专科起点)专业学习的学生中,部分不具备该专业专科学历或不具备学习该专业相关基础知识的学生必须补修的课程。补修课程学分是按规定需要补修的学生必修的学分和毕业审核的必要条件。补修课程统一使用国家开放大学确定的课程名称,执行统一的教学大纲或教学要求,并由国家开放大学推荐教材、提供相关教学支持服务。
本专业需要补修的课程是:政治学原理、行政管理学,共8学分。
10.其他
(1)统设必修课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统一课程学分标准、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
(2)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计入课程学习成绩,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3)相似课程不宜兼修,如兼修,只计其中一门课程的学分。
(4)教学计划进程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各专业所有统设必修课首次开设后均实行全年滚动开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