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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开放教育综合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9-16 点击数:

 

各教学点: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20年综合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开质量函〔2020〕2号)和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在全省电大系统开展2020年开放教育综合教学检查的通知》(鄂电大教字〔2020〕19号)要求,开放教育学院将开展2020年开放教育综合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综合教学检查,窗体顶端

通过综合教学检查,扎实推进教学过程落实,引导各教学点规范办学。

二、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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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学组织与落实

2.教学管理与考核

3.资源配置与使用

(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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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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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综合教学检查采用自检、实地检查和网上教学检查三个环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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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检。各教学点根据检查内容开展自检工作,提交自检报告。

2.实地检查。学院审阅分析自检情况,组建实地教学检查组对各教学点开展实地检查。实地检查采用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档案材料、听课、召开座谈会(教师、管理人员、学生)、个别访谈、查看实践基地等方式进行。

3.网上教学检查

网上教学检查包含网上教学基本情况检查(考核指标见附件2)、思政课网上教学情况检查(考核指标见附件3)、网络教学团队建设数据(考核指标见附件4)以及网上教学相关制度建设与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点必须高度重视此次综合教学检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的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注重实效。

2.各教学点必须参照教学检查自检报告体例(见附件5)撰写自检报告。自检报告要求不少于5000字,内容翔实,突出重点、亮点;存在的问题既要分析原因,也要提出整改措施。各单位须总结1至3个亮点经验材料,以自检报告的附件形式提交。

3.学院所有教学点均需开展综合教学检查工作,各教学点课程安排表(模板见附件6)和自检报告电子版,汇总后按时提交至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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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时间安排

1.提交课程安排表(9月18日前)。实地检查阶段将依据该课程安排表开展相关工作。

2.提交自检报告(9月25日前)。电子版提交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需各教学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校章)交至学院教学管理科。

3.实地检查(10月)。学院结合对自检报告的审阅分析,组建实地教学检查组开展实地检查。

4.网上教学检查(2020年10月—2021年1月)。各教学点每周监控、提交国开学习网网检数据,教学管理科对各教学点网上教学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通报。

5.结果通报(2021年1月)。结合省校反馈的综合意见,学院对教学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卉

联系电话:027-87526379

电子邮箱:94299926@qq.co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26号

邮政编码:43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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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2020年开放教育综合教学检查指标体系.docx

 附件2+学习网基础数据.docx

 附件3+思政课程网上教学基础数据.docx

 附件4+网络教学团队建设数据.docx

 附件5+2020+年开放教育综合教学检查自检报告体例.docx

 附件6+2020秋季课程安排表(模板).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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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放教育学院

2020年9月15日

 

鲁巷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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