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人文管理学院、开放教育学院!

关于印发《开放教育考试考场纪律规定(试行)》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6-28 点击数:

 

 

湖北开放大学文件

 

鄂开大教字〔202135

 

 

关于印发《开放教育考试考场纪律规定

(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学院),各考点,省校各单位(部门):

现将《开放教育考试考场纪律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开放教育考试考场纪律规定(试行)

     

 

 

湖北开放大学

2021624

 

 

 

 

 

 

 

 

 

 

 

 

 

 

 

 

 

 

 

 

 

 

 

湖北开放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1624日印发

承办部门: 教务处                        经办人:王李

附件

 

开放教育考试考场纪律规定

(  )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场纪律》,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试开始前15分钟考生凭考试通知单(准考证)、学生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等)进入规定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考试通知单和有效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验。考试开始指令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卷。

二、考生进入考场必须关闭各种通讯工具。

参加闭卷考试考生在入场时除携带必要的文具外,不准携带其它物品(:书籍、资料、笔记本和自备草稿纸以及具有收录、储存、记忆功能的电子工具等)。已携带入场的应按要求指定位置存放。

参加非闭卷考试的考生除携带必要的文具外,可携带该考试科目规定允许的相关资料。

三、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停止进入考场(听力考试开始至结束,考生不得进出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后应立即退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不得再返回考场续考。

四、考生领到试卷后,应清点试卷是否齐全,检查试卷有无缺损、错印等情况,若发现试卷差错应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

五、考生答卷前,在试卷密封线内填写指定内容(如姓名、学号等)。凡漏写姓名、准考证号、学生证号、座位号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以及在试卷密封线外填写学生证号、姓名或作其他标记的试卷一律按零分处理。

六、考生答卷时只允许用黑、蓝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特殊要求的科目(如使用答题卡)按具体要求执行。

七、考生不得询问试题题意,若发现试题字迹模糊或试题有误,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不准询问其他考生。

八、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物品,打手势,做暗号;不准擅自借用其他考生文具;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的答卷;严禁夹带;严禁换卷、替考,以及其他违纪、舞弊行为。

九、在考试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上厕所,若遇特殊情况,须由工作人员陪同出入考场。

十、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将答卷(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离考场。严禁将试卷、答卷(答题卡)和考场统一发放的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一、留考考生必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安排,不得与其他考生或场外人员接触。

十二、本规定由湖北开放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十三、本规定自202171日起执行。

鲁巷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26号

 鄂ICP备 030188 版权所有:湖北开放大学 制作:湖北开放大学教育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