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
为规范开放教育招生行为,避免异地招生情况发生,省校决定进一步规范开展非本地(县域)生源新生报名合影工作,各教学点必须将学生本人参加开放教育学习及考试作为招生工作的底线,各教学点招办负责人对本教学点上报合影材料的真实性负主体责任。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影对象
自2020年秋季起,非本地(县域)生源新生原则上应与招生工作人员进行合影留档。县级教学点招收学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不将合影作硬性要求:
1.本人身份证中住址为本县境内;
2.配偶身份证中住址为本县境内(附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
3.本人房产证中住址为本县境内;
4.教师资格证等各类制式资格证中住址或工作单位地址为本县境内。
市(州)级电大校本部招收学员合影免除条件参照县级教学点执行,地域限定为本市(州)境内。
二、 合影地点
合影地点应选择在下列地点(有完整固定标识)之一:
1.教学点大门;
2.教学点办公楼或招生办公室;
3.本行政区域内某机关、单位或社区大门。
三、 负责合影工作人员选定
各教学点应选定责任心强的1至2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工作人员必须是教学点正式员工。每季招生开始时,县级教学点应将合影工作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报市(州)电大备案。招生复审时,市(州)电大将下属各教学点(含校本部)合影工作人员统一报省电大。
四、 负责合影工作人员工作要求
1.负责合影工作人员需在本教学点行政区域内与学员合影,禁止离开本教学点行政区域与学员合影;
2.负责合影工作人员对合影照真实性负责,禁止提供本人图像供他人进行P图合成。每季招生截止后,负责合影工作人员须对本教学点拟上报的合影照进行核对、签字认可、上报省校存档。省校将按照即将出台的《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违规招生处理办法》,若发现有合影造假行为的,对涉嫌造假学员一律做不予录取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五、 其他要求
鉴于目前新冠防疫的形势,各教学点应结合当地防疫部门的要求作好招生合影时防疫安排,禁止大批量统一时间合影。
湖北电大教务处
2020年6月10日